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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CFDA) ,2010年4月1日执行的《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》规定,进口单位必须持配方、命名依据,检验报告,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等相关申报资料和原产国(地区)生产销售证明等证明文件,经过 CFDA的审核审批,获得《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凭证》才能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。如何加快申报时间,提高申报效率,减少申报烦恼,北京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您提供全程的代理服务—快速,专业。
上海永金提供化妆品代理申报注册,与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检验机构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,拥有从事多年申报注册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专业群体,办事效率高,诚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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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4-10
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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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化妆品的进口许可证需要提交些什么
2014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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